7.5噸
群吊電動葫蘆屬于輕小型起重機械,每年的起重機械事故都在上演,為防止起重機械事故的發生,必須嚴格按規程操作,堅持六不掛原則,具體六個不可以掛指下面幾點:
1、起重量或被吊物重量不明不掛。
2、被吊對象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掛。
3、尖棱利角和易滑物件無襯墊不掛。
4、吊具與配套工具不合格不掛或符合報廢標準不掛。
5、包裝松散、捆綁不良不掛。
6、違章指揮、冒險作業或無令指揮的不掛。
經過調查,多起起重機械事故往往是疏忽大意或不遵守操作規程引起,因此,7.5噸群吊電動葫蘆這六個不可以掛的情況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。在起重作業中具有主、副鉤頭的行車吊運重物時,當另一不用鉤頭掛在吊索的小圈上時,由鉤頭粗不容易插牢在圈環內,在操作和振動、擺動時,由于離心慣性力的作用,而引起鉤頭脫出墜落傷人。